为做好2009-2010学年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🤙🏻,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要求🎅🏼,现就我院开展大学生医疗保险工作通知如下🧑🏽🍼:
1、按照文件要求🧗🏼♂️,参保对象为具备高等学校学籍的学生(不含中专部),参保一年办理一次,每年个人自缴35元,其中30元可返还用于学生在校期间门诊医疗费用。
2💁🏻♀️🧔🏻♀️、各系要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🎴,将相关文件精神传达给每个学生,做到应保尽保。
3、各系以班级为单位⏫,收缴费用,每生每人35元,由各系汇总后9月18日前交至财务处并附上参保学生名单。
4、各系应按附件要求🤮,制作《参保学生花名册》和《汇总表》(纸质和电子文档),于2009年9月17日前交至学生处马军老师。此项工作时间较紧,请各系抓紧时间安排,如逾期不报或漏报✊🏿,责任自负📤。
5𓀛、说明:大学生续保人数为去年已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⌨️,今年继续投保的学生。请在花名册备注栏说明“续保”和“新参保”字样。
附件👑:1.《参保大学生花名册》表格及数据库要求👎。
2.2009年合肥地区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申报汇总表。
附件1✊🏼:《参保大学生花名册》电子文档制作要求:
附件2:合肥地区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申报汇总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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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中🎇:大学生参保人数 人🐕🦺,附👩🏽🌾:参续保大学生人员花名册(电子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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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学生新参保人数 人,附:新参保大学生人员花名册(电子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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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学生参加商保人数 人🏋️,附:参加商保大学生人员花名册(电子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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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⛹🏻♀️:
1、2009年参保大学生花名册电子文档分续保、新参保🪣🍒、商保三类制作,三张电子文档中人员不能重复。
填表人: 填报日期🍠: 社保经办机构经办人🚣🏼♀️: 经办日期🤸🏿♂️: